“師一級”是甚麼?

自民國79年取得碩士學位後,在臺大醫院服務近24年,這兩年有機會申請陞任師一級,在第二年的申請,終於通過晉升到師一級。這本是個人一個小小的陞等,發現似乎搶到了頭香(公職物理治療師第一位),在物理治療界被廣為報導後,收到前輩、同學、學弟妹的賀喜。但”師一級”是甚麼,大部分的人不清楚,藉此跟大家說明公職物理治療師的任用與陞遷制度。

公職的醫事人員(包含在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在民國95年起適用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此條例將各類醫事人員依各該醫事法規規定分為師級及士(生)級,師級人員,並再分為師(一)級、師(二)級與師(三)級。師三級相當於公務人員(行政體系)之薦任七職等,師二級相當於薦任八至九職等,而師一級是最高等級,相當於簡任十職等以上。

師(一)級醫事人員任用資格: 一、已達師(一)級最低俸級,並具備相關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者。 二、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師類醫事專門職業證書後,實際從事十二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並符合前款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規定者。(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

師一級的學經歷及專業訓練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4條:

一、具下列各目學歷、經歷之一者:

(一)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相關醫事之研究所博士學位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七年以上。

(二)具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相關醫事之研究所碩士學位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九年以上

(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相關醫事系組畢業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十一年以上。

(四)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學校相關醫事科畢業後,實際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十二年以上。

二、領有相關師級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並實際從事相關醫事工作後,所受與擬任各該類別醫事職務相當之下列專業訓練之一者:

(一)接受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以上學校、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其研究所、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之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一百八十小時以上,或修習相當於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十學分以上。

(二)領有專科醫師證書後,接受繼續教育經核准展延證書效期,且仍在效期內。而所謂的專業工作內容則訂在施行細則第5條,包括臨床、教學與研究工作

根據上述學歷、經歷與專業訓練,達到要求的公職醫事人員不在少數,很多公職物理治療師前輩應不乏其人有此條件。但是師(一)級的人數有員額限制,在民國101年有放寬(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教育部所屬大學或學院附設醫院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各榮民總醫院,醫師、中醫師及牙醫師合計,師(一)級人員之員額不得高於百分之三十,其他師級醫事人員合計,師(一)級人員之員額不得高於百分之三(原為2%)。上述醫院的分院及、行政院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所屬醫療機構、直轄市政府衛生局所屬醫院其他師級醫事人員合計,師(一)級人員之員額不得高於百分之二(增訂,原為0),不足一人時,得以一人計。依此推台大醫院總院全院6000名員工,師一級醫事人員員額不過百來人,全國應不到300人。

以臺大醫院為例,除符合任用資格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服務與教學之績效須符合醫院及各醫事人員專業標準及工作規範;臨床專業、領導管理、教學、研究創新及溝通協調方面表現優異,足堪國內該領域之領導地位,並熱心參與院內公共事務,績效卓著,有具體事蹟;近五年完成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之專門著作或專業創新成果報告者。其中一篇必須為SCI或SSCI論文或院方認可各醫事職類各該專業領域中非SCI/SSCI之最優秀期刊。

評核標準包括服務與教學(60%),學術研究(30%),及綜合考評(10%),加上面試,分數必須達80分才能得以通過。對於研究發表臺大醫院往年自訂標準必須是SCI論文發表至少一篇,但門檻實在太高,鮮少有非醫師醫事人員達到,員額一直未用滿,這兩年才稍微放寬規定,去年共五人申請,也只通過兩位。

 

相關法規:

1.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民國95年05月17日)

2.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民國95年07月31日)

各機關師級醫事職務級別員額配置準則(民國101年08月16日)

(作者係博士班研究生)